今年2月,柳州市城中区通过定位大数据分析,发现一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李某每天晚上22时至第二天8时未在其居住地过夜,并且行动轨迹最终都会出现在某一固定地点,经深入调查发现李某每晚都会在鱼峰区某网吧通宵上网,城中区社区矫正中心立即对李某违反禁止令的行为进行了训诫。这是柳州市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信息化核查,有效防控可能重新违法犯罪的一个例子。
近年来,柳州市着力加强“智慧矫正”体系建设,在推进社区矫正对象监管信息化上狠下功夫,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向规范化、智能化、高效化方向发展,推动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化核查全覆盖,实现了监管的全时空,保证了矫正工作的全方位,全面强化了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动态监管,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得到不断提升,努力实现了社区矫正对象“看得住”“管得牢”“矫得好”,为平安社会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智慧司法确保社区矫正对象核查“全覆盖”
“信息化建设是社区矫正的关键工程,传统的监管手段已经无法适应新形势社区矫正管理的需要,对社区矫正对象这样一个流动的群体要实行‘全时空’管理,必须将现代信息技术与社区矫正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把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作为提升工作质量和执法水平的切入点,加快‘智慧矫正’建设步伐。”柳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社区矫正办公室主任焦保革说。
柳州市着力加强智慧司法社区矫正系统建设,早在2018年12月柳州市就批复立项建设第一期智慧司法项目,社区矫正信息化占据了大部分内容,利用自治区、市、县、乡四级智慧司法和远程视频巡查系统等多种手段,对社区矫正对象全面实施信息化监管。在软件平台上实现了网上审批、网上执法、网上点验、网上检查、网上考核、审前调查、实时监管、准确定位、移动监管、应急预警,全市司法所、县区司法局执法工作声像实时监控,政法系统跨部门联合办案等功能,达到日常管理电子化、日常监管动态化、执法审批网络化、质量考核一体化、执法装备科技化等信息化建设“五化”目标。为提高社区矫正对象定位成功率,柳州市司法局积极协调柳州市大数据发展局在市政务外网新建司法局专区,成功解决无法跨网访问广西司法行政综合政务平台和社区矫正等各业务子系统问题;还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到各县区社区矫正中心、社区矫正对象定位率偏低的司法所加强技术指导,现场解决问题。
坚持日常核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原则,推动社区矫正对象核查全覆盖,市司法局每工作日通过社区矫正信息系统和视频巡查系统对各县区社矫中心、全市各司法所进行信息化核查,查看全市社矫对象定位情况及系统报错信息,发现社区矫正对象电子定位异常和违法越界的,催促县级社区矫正机构进一步核查处理,督促下级社区矫正机构及时对系统预警信息和错误信息逐一进行整改。自2020年11月开始,柳州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社区矫正信息化核查专项整治行动,“智慧矫正”推动了核查工作不打折扣,落实见效。
机制保障确保社区矫正管理“全时空”
2020年2月24日,鹿寨县社区矫正中心在信息化核查中发现,2月21日22:30至次日17:45,社区矫正对象闭某某没有定位数据,经司法所现场核实,是其定位手机未经报备无故关机,闭某某经司法所教育后又于3月16日23:01至次日6:45时段未经报备无故关机,鹿寨县司法局于3月27日依法给予闭某某第一次书面警告处分。4月7日16:40,闭某某定位手机未经报备再次被检测为停机。4月16日,鹿寨县司法局依法给予闭某某第二次书面警告处分;2020年12月8日凌晨闭某某酒后与人发生口角并动手伤人,其后驾驶电动车回家的路上翻车导致定位手机屏幕损坏,12月10日谎称未收到通知无故不参加司法所组织的队列训练。闭某某屡教不改,不服从监管,司法所按相关规定进行了训诫。12月15日鹿寨县司法局依法向法院提交《撤销缓刑建议书》,法院受理后依法裁定对闭某某撤销缓刑并执行收监。
信息化核查制度让日常监管成常态。而形成这一局面的基础在于制度建设和机制保障。为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建设效能,加强核查效果,防范监管漏洞,柳州市司法局印发了《柳州市社区矫正信息化核查工作制度》,要求全市各县区社区矫正机构、各司法所对在册社区矫正对象执行信息化核查每天不少于1次,核查内容包括社矫对象电子定位有无异常、是否有越界违法行为、抽查部分社区矫正对象行动轨迹、处理系统预警信息和错误信息等。在全市范围内对新入矫未在3个工作日内录入电子档案、社矫对象报送非本人手机号码、号码未开通定位服务、未激活定位功能、号码欠费停机、社矫对象擅自取消手机定位功能、人机分离等七类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定期公布各县区定位率及排名,督促定位率低于95%的县区限期整改。
建立上级督促办理事项追踪报告。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对上级社区矫正机构催促办理的信息化核查工作必须记录在案,并及时上报处理结果。建立重大案情及时报告,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在执行信息化核查工作中发现的重大事项,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社区矫正工作重大事项报告规定(试行)》的规定,及时向上级社区矫正机构报告。建立强化应急处置。全面建立了社区矫正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安全风险研判分析机制,将每月排查、每月例会、每月分析研判等工作机制贯穿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始终。逢节庆、中央及自治区重大会议等重要时段开展社区矫正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执行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值班、日报告及风险研判分析制度。2020年以来市司法局深入基层一线实地察访,到各县区司法局、部分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多达13次。
严密监控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全方位”
“社区矫正工作关乎社会平安建设,要彻底解决社区矫正存在的定位难、防范难、流程复杂、手续烦琐等问题,推动社区矫正动态信息监管项目有效实施是一步‘先手棋’,进一步量化对社区矫正人员的考核,最大程度避免脱管、漏管的发生,实现社区矫正管理模式的创新,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监管教育水平和司法行政管理信息化程度,努力实现社区矫正监管工作从‘人防’向‘技防’,从而帮助我们实现既不失法律威严,又体现和谐社会人性化的管理目标。”柳州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科长全春华对“智慧矫正”建设的意义这样解读。
近年来,柳州市司法局创新措施积极推动“智慧矫正”建设,努力做到“三个跟进到位”,一是从常态管理上跟进到位,加强对社区矫正信息平台的操作培训,各司法所确定一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专人负责手机移动定位的日常监管工作,对手机移动定位监管对象实施每日随机抽查、定期全面复查、重要时期重点检查相结合,掌握和记录矫正对象活动轨迹,及时了解矫正对象动向,确保对矫正对象异常动态进行实时告警和应急处置,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二是从规范程序上跟进到位。手机定位监管实行所长负责制,各司法所长为监管第一责任人,负责对矫正对象手机定位工作审核把关,督促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在确定监管对象后,具体实时定位监管前,各所应组织矫正对象一一签订《接受社区矫正动态信息管理保证书》和《社区矫正动态信息管理手机定位监管告知书》,由司法所长签字加盖公章后报县区司法局审批备案。从严格考核上跟进到位。各县区司法局高度重视“智慧矫正”建设工作,认真推进落实,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发挥移动定位监管的应有效能。市司法局严格对照要求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手机定位监管工作予以指导并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与各司法所年度考核挂钩。
2020年以来,柳州市对不按要求进行手机定位、人机分离、恶意逃避监管等社区矫正对象训诫36人、警告9人、撤销缓刑2人,社区矫正对象实时定位监控成功率稳居广西第一。
来源:柳州市司法局
编辑:桂法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