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一姓林的女子因对自己眼睛不满对自己形象有所影响,到北京某专科整形医院进行“双眼皮”手术,术后该女子觉得效果不佳,手术部位有不正常颗粒异物感。非常的不适,联系当时的主治医生反应啦上述情况;
经强烈的要求,医生同意免费给其进行修复手术。先后进行两次修复手术后,未达到患者林女士的要求,且不适的状况一直持续。彻夜难眠一度抑郁。
一怒之下林女士将院方告上法院,明确诉求:1.让其退还割双眼皮的费用3000元
2.要求严惩医院,枪毙主治医生
关于林女士要求严惩医院,枪毙主治医生…该诉求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予以驳回患者该起诉。
好难想象给林女士写起诉书的律师,的心理压力当时是怎么写出这样的荒唐诉讼………
北京市三中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驳回患者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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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越来越多的女性,对美的追求促使整形行业的迅速发展。在此还是奉劝大家,任何的医疗项目都有一定的风险性,手术前签署知情同意书时一定要仔细阅读自己能否接受这个风险性在做。不要事后花了钱,没达到预期效果悔不当初。成年人在做任何事之前一定要考虑清楚后再做决定[送自己一朵花]